一、我国以社会为主体协同育人的现状
(一)社会与学校协同育人
(二)社会与家庭协同育人
二、以社会为主体协同育人面临的机遇
(一)十四五规划“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新要求
(二)“双减”政策落地后社会教育功能急需强化
(三)《家庭教育促进法》对社会主体育人的责任要求
三、社会视角下协同育人的新尝试
(一)社会协同育人的法治化
(二)社会协同育人的系统化
(三)社会协同育人的二元化
文章摘要:进入2021年,我国在教育领域的改革愈加频繁,对于育人模式的探索也愈加强烈。过去几年里,我们重视家庭、学校、社会各自在育人过程中的作用,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研究也很多,但是以社会为主体协同学校和家庭的教育似乎并不能更有质量地利用好社会资源,也不能很好地应对十四五规划"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减少课内外学习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新要求,因此我们需要作出新的社会协同育人的探索,从社会视角出发,尝试社会协同育人的法治化、系统化和二元化,以满足当前我国对社会主体在教育中应该承担责任的要求,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G459
文章来源:《探索科学》 网址: http://www.tskxzzs.cn/qikandaodu/2021/1130/2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