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监督全覆盖。根据“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点多面广、地下管线雨污分流项目隐蔽性强的特点,长河积极探索监督方法,延伸监督触角,制定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聘请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营造“立体式”监督格局,推行全过程实时跟踪监督。同时,同步制定了《“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监管范围、巡查要求和管养要求,为构建闭环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我们还整合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居民等多元主体力量,搭建基层主体构架,形成‘组织领、多方融、一家议’模式,推动‘污水零直排’工程事务共商、服务共抓、矛盾共解。”长河街道治水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长河已明确“五过程、五权利”,将前期沟通、施工组织、工程质量、施工恢复、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督纳入义务监督员职权范围,并明确义务监督员对工程质量全过程的调查权、监督权、质询权、批评权、建议权,以此强化监管力度,为设计把关、施工进场、质量监管和长效维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图片由长河街道治水办提供)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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