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四部门于近日印发《关于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以生产企业为主体,围绕工作基础好、覆盖范围广和示范作用大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汽车产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汽车生产企业在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主体作用。
?预计到2023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通知中的回收体系是指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报废汽车、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
对于报废汽车拆解产物进行规模化、规范化及高值化利用,并开展绿色选材、推行绿色采购、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强化绿色生产等系列绿色供应链管理,支持试点考核评估。本次试点期限为2年,凡是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汽车产品均包含在试点范围之内。在未来试点企业确立之后,工信部将会同科技、财政、商务主管部门积极指导和监督,试点结束后进行验收和推广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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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探索科学》 网址: http://www.tskxzzs.cn/zonghexinwen/2021/0613/1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