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沙县充分利用“综合治水试验县”的契机,率先组建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并赋予矿山环境保护、涉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水管理、河道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等7个方面73项行政处罚权,依法独立开展行政执法。
公安队伍执法比行政执法更有优势。沙县水利局局长张梓添对此深有感触,他说:“公安队伍出警快,获取违法信息来源更多、渠道更广,办案经验和侦查方式丰富,执法程序更严密规范。比较刁钻的涉水违规违法人员对于普通行政人员的说理教育或下达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常常置之不理,但他们一见到综合执法局的人就服软。”
我省各级公检法都积极参与河湖治理。201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检察院驻河长办联络室省市县三级全覆盖。2018年3月,漳州中院在全省率先设立河长制生态环境审判巡回法庭。漳州中院与市河长办等职能部门开展诉前、诉中、诉后联动协作机制,合力扼制涉水违法行为。
在治水过程中,我省注重立法规范,各地努力把法律保障的关口前移。《厦门市水系生态蓝线管理办法(试行)》《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纷纷出台,确定水系生态管控边界。
公检法参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打通涉河涉水生态案件办理的快速通道,铁腕打击损害河湖的行为,给不法分子以强有力的震慑。行政与司法相互借势借力,共同推进我省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记者 黄雪梅 文/图)
文章来源:《探索科学》 网址: http://www.tskxzzs.cn/zonghexinwen/2020/0910/708.html